幻灯二

桂林市委党校直接面试招聘公告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又确需补缺的,由中共桂林市委党校函商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是否开考并备案;同一招聘职位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达40人以上的,该职位面试时需拆分为2个以上考场,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参加拆分考场面试职位的报考人员,每个考场的前3名需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职位排序。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程序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中共桂林市委党校共同参与,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三)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采取专业面试的形式。  
1.专职教师职位采用试讲+知识问答的面试形式。应聘人员以多媒体课件形式先进行试讲,时长为30分钟;然后进行10分钟的知识问答。主要对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课件准备及资料选用、讲课内容与方法、综合分析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素质考察。

2.编辑职位采用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面试形式,主要对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专业能力等方面进行考察。
3.临床执业医师和会计职位采用专业知识问答的面试形式,主要对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专业能力等方面进行考察。
专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按1:1进入面试的实名制编制的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7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四、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中共桂林市委党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由中共桂林市委党校2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合格或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上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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