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灯二

2017年3月天津市委党校天津行政学院招聘人员

招聘岗位及名额 

用人

部门

岗位及职责

专业及研究方向

学历

学位

招聘

名额

哲学教研部

教师,从事哲学教学科研工作

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博士

研究生

1

公共管理学教研部

教师岗,从事公共管理学教学科研工作

公共管理及相关研究方向(行政管理、城市管理、心理学、领导科学等)

博士

研究生

1

招聘资格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招聘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热爱党的干部教育事业,恪守职业道德(职业道德,就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既是对本职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标准和要求,同时又是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具有开拓精神、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具备与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业务能力、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2.中共党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履行岗位职责要求的其他条件。

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招聘工作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二)资格复审初审合格的应聘者,按照通知指定的时间、地点,携所需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提供虚假信息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主要采取试讲和答辩等方式,测试运用专业理论知识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自我认知能力等综合素质情况。

(四)笔试通过面试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岗位所需基本理论知识和专业能力水平。笔试结束后,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tj.lss.gov.cn)公布面试、笔试成绩。

(五)体检按照面试(满分100分)、笔试(满分100分)各占50%的方法计算出每名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应聘人员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您可能还会对下面的文章感兴趣:

内容页广告位一